2015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

字体: | 发布时间:2015-12-31

项目名称:2015年度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预算绩效目标项目

  (包括园区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、人才交流与服务、创新政策及解读编印、园区考核评估、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试点、示范区发展年报编制、国家高新区火炬统计年报编制、张江创新指数制订与发布、国家赋予张江示范区创新政策评估等9个项目。)

 

项 目

                 具 体 内 容

项目名称

  2015年度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预算绩效目标项目
  (包括园区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、人才交流与服务、创新政策及解读编印、园区考核评估、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试点、示范区发展年报编制、国家高新区火炬统计年报编制、张江创新指数制订与发布、国家赋予张江示范区创新政策评估等9个项目。)

预算金额

1,182.60万元

主管部门

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评价分值

95

评价等级

主要绩效

(一)项目完成绩效目标,整体成效显著。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,着力优化创新政策体系,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,积极拓展创新服务渠道。全年完成先行先试服务规范及工作标准制定9项;完成1-9项先行先试政策操作实物培训2000人次;完成股权激励试点政策宣讲及培训600人次;完成活力张江系列活动12次;完成海归创业千人大会2次;完成政策汇编及解读50000册;完成张江指数报告10000本;完成修订园区管理标准和评估体系1个;完成对146个园区建设40项指标评估;完成对20个外省市合作建园建设情况评估;完成编印行政审批权办事指南分册65000本;完成行政审批权业务对接、端口对接和事后监督培训及工作流程的制定20项;完成7个示范区发展年报;完成对22个分院企业完成国家高新区火炬统计年报;完成3个创新指数制定与发布;完成5项张江示范区创新政策评估;

(二)项目管理规范,经费控制有效。2015年度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预算绩效目标评价项目总经费1,182.60万元,实际支出1,180.47万元。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根据项目内容,严格规范立项、实施、验收管理, 确保经费控制有效,项目按期完成。

主要问题

 1、项目预算未完全执行

在评价中发现,2015年申报立项的项目经费项目共9个项目,实施期间为20151-201512月, 9个项目的预算资金为1,182.60万元,实际支出1,180.47万元,经计算预算执行率为99.82%,预算未完成。

2、部分项目的知晓度偏低

在评价中发现,通过对园区企业的问卷调查得知,部分项目的知晓率偏低,例如:园区企业通过“人才交流与服务”活动对示范区的建设推进的知晓率只达到57.17%;园区企业对“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试点”的政策知晓率为76.19%;园区企业对“张江创新指数制订与发布”的知晓率只达到52.86%,相对80%的满分标准,知晓率都偏低。

3、项目后续管理考核有待进一步加强

在评价中发现,虽然针对项目建立了健全的项目后续管理制度,但并未得到良好的运用,对项目后续的验收、跟踪、以及成果的应用后续管理还不充分。

整改建议

1、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

建议应当按照项目预算全面执行,提高预算执行水平。

2、进一步提高张江相关政策的知晓率。

建议加强对张江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(例如:“人才交流与服务”、“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试点”、“张江创新指数制订与发布”),提高园区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。

3、项目后续管理考核有待进一步加强

建议应当对项目落实后续管理制度,加强对项目后续管理考核,对项目进行及时的验收、跟踪,并持续关注项目的后续成果的应用。

整改情况

  (一)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。

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,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密切协作,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,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,确保经费与业务工作推进相协调、相统一。

(二)加强培训和宣传,进一步提高各项政策知晓率。

针对绩效评价中出现的张江相关政策知晓率偏低的情况,我委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: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贯,通过宣讲会、报纸、微信、网站、杂志等对张江创新指数、人才交流、行政审批权下放等进行全方位宣传,促进张江政策落地;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结合园区、企业创新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瓶颈和创新创业需求,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,切实激发园区创新活力,营造创新氛围;三是进一步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,结合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和国际化园区创新需求,在全球和全国范围内树立张江品牌,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(三) 加强验收管理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  针对项目验收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的问题,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在健全项目验收管理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。将验收结果作为以后部门预算经费调整的重要依据,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
评价机构

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